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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了多少?哪些商业保险机构可承办大病保险?

2023-03-15 08:27:07来源:实况网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开展这项工作,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连续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资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对享受广州市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参保人员,不设大病保险资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拓展:

广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要求,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每一承办期3年。

除政府采购规定的要求外,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还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前述机构可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授权函内容须包含: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

(二)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招标前连续3年未受到当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处罚,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三)具有建设与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的大病保险信息系统的能力,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服务能力。

(四)具备大病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能力;具备必需的硬件设备;具有统计分析、测算、精算、决策支持等数据分析能力。

标签: 广州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了多少 哪些商业保险机构可承办大病保险 广州市医疗救助 广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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